
事情至此,林振德老人手上的伤,到底是二儿子故意所致还是不小心弄伤,我们一时也不好下结论。但可以断定的是,这两父子之间的矛盾确实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。十七年,一个人一辈子有多少个十七年?又有什么仇恨需要用十七年的时间去争执不休呢?
从整件事件我们不难看出,林家父子兄弟间的矛盾主要还是因为分房的事。那么,林家分房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呢?
律师 赵子涌:如果他父亲能证明该财产是个人财产,那将财产分给子女的行为可以认为是一种赠予的行为,要怎么分,要分给谁,分给多少,都是由赠予人决定。
在这种情况下,作为受赠人一方的儿子不仅无权干涉父亲如何分配,甚至在违反了赠予的相关规定时,作为赠予人的父亲可以采取法律途径,收回自己已经分出去的房产。
律师 赵子涌:在下列三种情形下,赠予人在除斥期间内可以行使法定撤消权,第一是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,第二是对赠予人有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,第三是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
律师也指出,不管分房怎么分,都与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没有必然的联系。
律师 赵子涌: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是宪法规定的法定义务。 /跟财产分配没有必然联系,换句话说,无论在财产上的分配上多与少,有与无,子女都必须履行这个义务。
由此可见,在照顾抚养父亲上,林家二儿子同样有不可推卸的义务。
这样的事看后让人伤心,我想说的是,有什么比父母的养育之恩、比父子之情还重的?难道,因为那几平方米的房子,就要让自己的父亲在无多的余生中,遭受一位老人难以承受的痛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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