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年年初,学生小陈花了三千多块钱买了一辆助力车,没想到用没多长时间,车子就在学校的停车场丢了,让她心烦的是,当她找到停车场承包人时,对方却声称自个没责任。
7月4日,小陈像平时一样将车子停在学校的停车场。
小陈:停车在这里,但那天中午我吃完饭过来停车场要来拿东西,发现车子已经丢了,我第一时间找经理。
小陈没想到停车场的承包人对于丢车事件作出如此答复。
小陈:他一句话很强硬地说,他没有责任,不帮我解决。
对此,小陈很是气愤,她说,每个学期她都得向停车场缴纳管理费,如今车子丢了,负责人却是一句没有责任就想完事。
小陈:一学期80元(管理费)可以说怎么赔偿,不要说全赔什么的,公司至少得负一点责任,在你的停车场丢的,你怎样都得负责任。
对于小陈丢车的事情,停车场的工作人员也很是无奈。他们说,由于停车场附近有工程施工,他们早在6月份就将停车场转移到其它地点,偏偏还是有学生没听进去,坚持将车辆继续停放在旧车场。小陈就是因为没有将车子停放在指定位置,才会出现失窃事件。

停车场工作人员:停车的学生、老师,我们都有指定的地点,没在我们规范下,我们的责任就相对轻。阿妹(小陈)的车有缴费,但是她是没在指定的情况下,她得负起一定的责任。
对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说法,小陈显然不能认同,她认为,既然原本的停车场不能继续停车,为何不一早说明呢?
小陈:我们就继续停在这里,他都没注明这里不能停车,否则后果自负,他没有说这个车场不能停车。
由于双方协商不下,目前,事件已交警方处理。
本新闻视频详见20080712《民生直播室》请点击: http://www.czmop.com/news/msav/
潮州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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