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昨天(7日),市妇联、市综治办、市司法局和饶平县有关部门也联合在黄冈镇开展“百万妇女学法律,家庭平安促和谐”法制宣传活动,以提高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。
在现场,记者发现,前来咨询的群众都非常关注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实施。
群众: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中权益受到侵害,应该怎么办?
市检察院检察官: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及宅基地使用这方面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的规定,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。你如果在这方面权益受到侵害的话,可以通过仲裁部门申请仲裁,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申请起诉。
现场还举办禁毒图片展览,开展义医义诊和卫生保健咨询等活动。而有关部门开展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,气氛十分活跃。
市妇联主席唐楚卿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规定,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,要多少年,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?
群众:选答案B,二年。
群众:这个活动确确实实是结合节日来开展。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和卫生保健知识。
据了解,“三八”妇女节期间,市妇联还将开展“妇女维权周”等一系列活动,提高广大妇女学法、知法、守法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,促进和谐社会建设。
本新闻视频详见2008年3月8日《潮州新闻》点击http://www.czmop.com/news/cztvav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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