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上接《农村地震安全农居示范村建设在推进》
为提高防震减灾能力,防震部门表示,要落实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,建立重要建设工程和高层建筑物的地震安全性评审制度。
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,我市就出台规定,重要建设工程、层高在10层以上或高度在30米以上的建筑物,必须通过地震安全性评价。但目前仍有部分工程没有落实。
市地震局副局长 吴泽文:工程建筑物的抗震能力还没有完全达到要求,建筑物抗震设防要求在抗震设计的时候,包括工程建设场地的选址,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达到国家的规定。
根据有关规定,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,其抗震设防要求不同于一般建设工程,如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,将存在很大的风险。对此,防震部门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。
市地震局副局长 吴泽文:要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,特别是在建设场地地震的安全性评价,接下来,地震部门争取该项目纳入政府的行政审批项目。
据了解,“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”已经通过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,确定之后,我市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将通过行政审批形式得到实施。
在近日召开的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上,副市长曾澄楠表示,我市将持之以恒加强地震监测、震灾预防、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,提高地震部门自身能力和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能力,提升地震检测预报水平,提高震害预防能力。
本新闻视频详见2007年7月29日《潮州新闻》点击http://www.czmop.com/news/cztvav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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